目前,我國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網約工”群體已達數千萬。然而,“網約工”等新業態的勞動關系較為特殊,導致該群體難以獲得工傷保險的制度保障。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多名政協委員建議,要重視解決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缺失的問題。對此,人社部在答復中表示,將適時啟動《工傷保險條例》的再次修訂工作,把外賣員、網約車司機、快遞員等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當中。(2月18日《南方都市報》)
諸如外賣、快遞、網約車等新興行業,已經成長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行業增速很快,對經濟增長貢獻很大,還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成為經濟轉型期的一大亮點,受到社會各界的贊賞。可與此同時,新業態往往以臨時工、勞務派遣等靈活就業為主,導致在勞動保障方面,存在從業人員工傷保障缺失的問題。顯然,基于維護從業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業態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為勞動者提供基本保障,乃是應有之義。
如果按照傳統行業的用工標準,職工在工作時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受傷、致殘等事件時有發生,這就是典型的工傷,理應依照勞動保障法規,給予相應的賠償。然而,大量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等并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時,對于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存在很大的爭議性。
而且,新興互聯網行業的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情況較差,多數平臺并未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從業者的工傷保障缺位。當發生意外事故時,相應的治療報銷、傷殘賠償等問題,也就遭到懸置,往往出現平臺“撂攤子”,以不存在雇傭關系為由拒絕承擔責任,導致勞動者與企業陷入糾紛,最終需要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爭端。
傳統行業大都被納入工傷保障范圍之內,企業繳納保費情況相對較好,但由于新興互聯網企業的勞動關系模式不同,具體參保情況也不一樣,職工的保障福利待遇差異過大,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用工成本,這就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公平,有悖于市場公平競爭原則。
顯而易見,為解決網約工工傷保障問題,首先要對新業態企業的勞動關系予以確認,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明確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群體,也屬于被保障之列。從而在法律上解決勞動關系的爭議,為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等托底,保障其享受應有的工傷保障,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和心理壓力,讓他們得以輕裝上陣,更放心的努力工作。同時,也借此督促新業態企業,應遵守勞動法規,給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等繳納工傷保險費,補上這個缺口,打造公平的用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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