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他人身份證入廠,工傷維權艱難歷程
作者:Admin 來源:網絡收集 發布時間:2011-09-06 14:53:00 瀏覽量:
因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入廠打工,廠方在發生工傷事故后翻臉不認“人”,經過長達兩年半勞動仲裁、一審、二審。記者近日從工傷賠償法律網法律援助處獲悉,法院終于依據查證的事實,認定雙方的勞動關系,并判決廠方支付工傷待遇及工資7萬余元。
因顧忌自己年齡偏大,胡某于2006年使用假身份證以“王某”的名字入職晉州市一家工廠當普通工人,雙方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更未辦理社會保險。2008年初,胡某在公司二樓車間因操作碎料機而導致右手手指受傷,隨后又用假身份證在醫院治療。此后該公司未安排適當工作,未申請工傷認定,公司只是支付了醫藥費,但未支付治療期間工資和住院生活補助費。
2008年2月,胡某開始自己向石家莊市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但因其無合法有效身份證而未被受理,同年4月,走投無路的胡某來到工傷賠償法律網法律援助處尋求幫助。代理律師張士謙聽取介紹后分析認為,雖然胡某是使用假身份證進廠工作的,但因事實勞動關系而發生的工作仍然可受法律保護。按照張士謙律師的指導,胡某先向治療醫院進行情況說明,后醫院給開局證了相關的證明材料,2008年6月,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終于受理了胡某的公司認定申請,被依法認定為工傷,而后經評定鑒定為傷殘六級。
但評殘后,胡某要求公司給予工傷保險待遇遭拒,公司根本不予支付工傷待遇。中國工傷賠償法律網律師遂代胡某進行勞動爭議申訴、一審、二審,最終法院于日前駁回了用人單位的上訴,并判決該廠支付各項工傷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工資7萬余元。
“確定事實勞動關系是本案的關鍵。”中國工傷賠償法律網據此案告誡:勞動者以假身份證與用人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系,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處理必將耗時費力,增加訴訟成本。胡某僅因為申請工傷認定就用時達半年之久,且往返多次。此外,勞動者還要保存工資條、廠牌等有利證據,使自身合法利益得以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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