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12月22日,曾祥理在給工廠送貨途中不幸身亡。一個月以來,家屬因沒有拿到任何補償費,昨日,其親屬共100多人來到工廠門前,要求廠方賠償62萬元,但廠方稱只愿意賠償18萬元,雙方無法達成一致。2009年12月22日,曾祥理在給工廠送貨途中不幸身亡。一個月以來,家屬因沒有拿到任何補償費,昨日,其親屬共100多人來到工廠門前,要求廠方賠償62萬元,但廠方稱只愿意賠償18萬元,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律師稱,死者家屬可向廠方兩肇事司機索賠。
意外:送貨途中車禍身亡
30歲的曾祥理是河源市紫金縣人,2個多月前來到惠陽區新圩鎮德永昌廠工作。去年12月22日上午,工廠雇用了一名司機張先生及他的一輛車前往東莞送貨。當時曾祥理和同事劉國威也在車上。當貨車駛往茶山鎮時,貨車撞上了一輛校車。17人在這場車禍中受傷,其中校車上有15名師生受傷,貨車司機的4根肋骨被撞斷,劉國威也受了輕傷,而曾祥理則不幸當場身亡。廠方出示的一份由東莞市警方發出的責任認定書上,認定結果認為司機張先生負有主要責任,校車司機也負有部分責任。
索賠:家屬索要62萬21
2010年1月21日,死者家屬帶著100多人來到德永昌廠門前拉著橫幅,燒著香并放著鞭炮,他們要求廠方賠償死者各種費用。“他(曾祥理)都已經死了一個多月了,廠方一直沒有給予任何賠償。”曾祥理的舅舅林先生說,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間出車禍死亡的,屬于工傷,因此,死者家屬向廠方提出索賠62萬元。
21日下午3時許,惠陽區新圩鎮勞動所相關負責人、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以及廠方經理彭先生在該廠與死者家屬協商,但未達成一致。彭先生說,“因事故認定書剛剛下來,所以,我們一直未做出賠償。不過,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間發生的意外,我們也承認是工傷,按照相關的程序,我們可以賠償18萬元,另外保險公司也賠償了10多萬。但是62萬元的賠償我們無法答應。”新圩鎮勞動所相關負責人稱,該所正在進行協調,但雙方索要數目差距較大,仍未達成一致。
律師說法:至少可獲生前60個月工資補償
律師說,曾祥理是在上班期間遇車禍身亡,因此屬于工傷,按照惠州市對工傷的界定,死者家屬可獲得廠方提供的死者生前60個月的工資補償,另外還包括安葬費、誤工費等等。“因死者在貨車中死亡,貨車司機也有責任,可向貨車司機索賠。而且,因事故認定校車司機有責任,死者家屬可向校車司機索賠。”
死者曾祥理的舅舅說,死者生前每月收入大致為1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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