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0年工傷(工亡)賠償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陜西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參照西安市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4032元(即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836元),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待遇標準如下:
一、工傷醫療待遇
1、醫療費:符合工傷保險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金: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的70%;
3、護理費:單位派人護理
4、停工留薪期間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
月。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
【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三、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90%
2、二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5%
3、三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0%
4、四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5%
5、五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0%(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6、六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65%(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四、生活護理費: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836元/月×50%=1418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836元/月×40%=1134.4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836元/月×30%=850.8元/月
【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五、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
1、五級傷殘:2836元/月×24個月=68064元
2、六級傷殘:2836元/月×21個月=59556元
3、七級傷殘:2836元/月×15個月=42540元
4、八級傷殘:2836元/月×12個月=34032元
5、九級傷殘:2836元/月×9個月=25524元
6、十級傷殘:2836元/月×6個月=17016元
六、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
1、五級傷殘:2836元/月×24個月=68064元
2、六級傷殘:2836元/月×21個月=59556元
3、七級傷殘:2836元/月×15個月=42540元
4、八級傷殘:2836元/月×12個月=34032元
5、九級傷殘:2836元/月×9個月=25524元
6、十級傷殘:2836元/月×6個月=17016元
【注】《陜西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
1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者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七、工傷死亡待遇:
1、喪葬補助金:2836元/月×6個月=17016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注】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標準。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836元/月×48個月=136128元
【注】職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發給48個月至60個月的工亡補助金。符合《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二)、(四)、(五)、(六)、(七)項和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發給48個月的工亡補助金;符合《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發給54個月的工亡補助金;被授予烈士稱號的,發給60個月的工亡補助金。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
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享受上述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享受上述喪葬補助金及供養
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七、停工留薪期間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
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八、工傷輔助器具: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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