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出車禍死亡算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6 22:00:00 瀏覽量:
單位安排員工去參加舞蹈彩排,參加完排練后駕車回家,撞上一輛駕校的大巴車,3人當場身亡。盡管過去一個星期了,但3名被害人的家屬仍沉浸在悲痛之中。前天,記者從璧山縣青杠財政所獲悉,3人目前已被認定為工傷。
2010年51歲的陳盛元和47歲的黃繼德是璧山縣青杠財政所的工作人員。5月21日下午1點過,他們和來自璧山縣青杠街道辦開發公司的劉靜(女、37歲)等人一起,駕車來到璧山縣一公園里,參加舞蹈排練。陳盛元的侄兒說,當天下午5時許,由劉靜駕駛一輛小轎車,從璧山縣城出發,準備一起回青杠,路上與一輛迎面快速駛來的大巴車相撞,陳盛元等3人當場就被撞身亡。
璧山縣青杠財政所周所長稱,陳盛元、黃繼德是他們單位的老員工,平時工作非常認真、敬業,當天下午,他們代表的是璧山縣青杠街道辦,去參加一個舞蹈節目最后的彩排,劉靜也是去參加這個舞蹈。“沒想到,他們去的時候還是高高興興的,不久就得知他們遇車禍的噩耗!”周所長說,所里一下失去了這兩名好同志,跟陳盛元、黃繼德的親屬一樣,她心情也很悲痛。
據周所長介紹,5月23日,璧山縣青杠黨工委、街道辦等部門召開了陳盛元、黃繼德、劉靜3名同志的追悼會。就在這個會上,璧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已認定3人的死亡屬“因工身亡”,即工傷,其家屬按規定可獲得相應的賠償。
“目前,青杠街道辦已答應給家屬每人拿10萬元,說是安撫補償。”陳盛元的侄兒說。
對陳盛元等人被認定工傷一事,律師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車禍,可視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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