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下夜班后突發疾病死亡屬于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7 10:21:00 瀏覽量:
案例:王力(化名)是某公司保安,負責值夜班。2009年11月30日早上,他值完夜班后與同事一起外出吃早餐,之后回到單位準備回家時突然發病。但是,30日9點30分左右,公司人員撥打120求救,急救車半小時后到了現場,此時王力已死亡。警察到現場后進行了勘驗,認為王力是疾病突發死亡,不屬于刑事案件。
事后,王力母親向人保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該局調查后認定王力的死亡應視同工傷。但公司對此不服拒收文書,將人保局起訴到法院。
法庭上,公司不承認其拒收文書,稱人保局并未直接送達,其通過報紙刊登公告的送達方式,致使公司2010年6月21日才得知工傷認定結論,人保局的做法“程序違法”,剝奪了公司的陳訴申辯權、申請回避權、調查取證權等權利。
該公司還認為:王力是臨時工,工作時間不固定,不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關系及調整對象;他是早上下班后突發疾病死亡的,并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不符合法律對工傷認定的規定。
法院審理認為:公司稱王力只是臨時工不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關系及調整對象,但未提供證據支持。人保局確實進行了工傷調查,過程中公司并未就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提出異議。因此,人保局根據調查筆錄等材料,認定王力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據此作出視同工傷認定并無不當。公司認為王力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而實際情況是,王力值完夜班后沒有回家,是因為公司副經理通知早上單位全體保安開會,王力恰恰是在剛開完會后在單位更衣室,正準備更衣回家時發病死亡的。而公司提出的程序違法問題,無論從事實上看還是從法律角度看,都不成立。
最后,法院判決駁回了公司的訴訟請求,認定人保局的工傷認定并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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