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登封市政部門臨時聘用的女環衛工王麗,在清掃馬路時被汽車撞成重傷,肇事司機逃逸。此前,登封市政部門既沒有和她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她繳納工傷保險。作為“臨時工”的王麗遭遇此禍,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河南省登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出的是肯定答案。然而,正因為這一工傷認定,王麗的用人單位——登封市市政管理局將登封市人保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最終,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工傷認定合法有效。
登封市市政管理局,作為政府下設的一個職能部門,有權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也有權將登封市人保局告上法庭。但其以清掃馬路時被撞成重傷的環衛工王麗是“臨時工”而想甩包袱,既是對王麗的冷酷,也是對廣大臨時工的冷漠。
事實上,“臨時工”與正式工在身份上的差別,僅僅是一紙合同而已。他們和正式工一樣是在為用人單位工作,甚至干得更多拿得更少,那么用人單位理所當然地要為臨時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埋單。臨時工的過失就是用人單位的過失;臨時工因公受到的傷害,就是用人單位卸不掉的擔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王麗雖然沒有和市政局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是雙方存在著事實上的勞動關系,而事實勞動關系也是《工傷保險條例》所認可的。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逐漸增多,這給每天在馬路上作業的環衛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潛在的威脅,交通事故造成環衛工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現在全國各地很多環衛工都是臨時工,他們在工作時間出現的交通人身傷亡事故,應引起政府職能部門的關注和社會的廣泛同情。關愛環衛工的生存狀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不要讓更多的悲劇重演,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寧愿一人臟,換來萬人潔。”環衛工不管春夏秋冬,也不管風吹雨打,更不論平時和節假日,環衛工總是為人們創造和諧干凈整潔的人居環境而不斷努力工作著,他們用辛勤的勞動換來了整個城市的優美,對這些“城市美容師”就是要加大法律的庇護。王麗的勝訴,讓我們看到環衛工的希望,但愿她能早日拿到賠償,別再為傷軀而憂傷。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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