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下班后去看病人被撞身亡算工傷
作者:向建軍、章富翠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4-02-12 14:46:00 瀏覽量:
在濟寧一公司上班的楊某下班途中順道看望工友生病的父親,結果被撞身亡,人社部門認定系工傷,但楊某所在公司不認可,提起行政訴訟。10日記者獲悉,濟寧高新區法院依法維持了人社部門的工傷認定。
2013年6月21日晚上6時,在濟寧一公司工作的楊某下班后準備回家,在途中遇到兩名工友正要去看望另一位工友生病的父親。因為順路,楊某便和同事一同前往。晚7時許,楊某離開同事家后,摩托車發生故障到修車點維修,但是車輛并沒有修好,楊某推著摩托車往前走。當晚9時多,楊某走到251省道一處十字路口時,被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機動三輪車撞成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楊某無責任。
隨后,楊某的父親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申請人為楊某所在的煤電公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書,認定楊某死亡為因工亡。被申請人煤電公司不服該工傷認定,向高新區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訴訟。
“楊某下班路途和下班時間的合理與否,是認定楊某是否因工死亡的關鍵。”審理此案的濟寧高新區法院行政庭房崇炬庭長介紹,楊某下班途中與工友結伴去看望病員后繼續回家,病員所在村處在楊某回家路線的途中,屬于順道,看望工友生病的父親也符合情理,因此楊某當日所行走的路線應當認定為合理的下班路途。楊某至當晚9時許才走到事發地點,是因看望病員、摩托車故障所致,因此并不能因楊某當晚9時許還未回到家中,而否定事發時屬于合理的下班時間。經審查,法院認為人社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依法予以維持。(來源:齊魯晚報,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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