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掛靠車遇車禍身亡算工傷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4-03-12 10:34:00 瀏覽量:
達州一男子購買一重型自卸車后,掛靠在某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雇人經營,不料發生車禍致司機死亡。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死者應屬工傷,掛靠公司應承擔責任。掛靠公司認為死者不屬該單位員工,也無事實勞動關系,拒絕承認死者屬工傷,并將社保部門狀告至法院。
2010年1月26日,何某與人合伙買了輛重型自卸車。后來,何某與達州市龍興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商定,以自己的名義掛靠在該公司。2012年4月25日下午,何某雇傭王某與李某駕駛這輛重型自卸車裝載挖掘機到通江縣三溪鄉,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王某當場死亡,李某受傷住院。
隨后,王某的代理人向達州市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得到當地社保部門確認。對此,達州市龍興商貿有限公司有異議,并于同年5月20日向省社保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省社保部門仍維持達州社保部門的行政決定。該公司只能將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院。
2014年1月9日,達州市中院組成了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達州市中院審理認定,該輛重型自卸車系何某購買并掛靠在該公司,何某以該家公司名義對外經營,雇傭了王某和李某二人,王某即與改價公司便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當地人社部門的關于工傷認定的行政決議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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