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關于明確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0〕3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3-25 21:45:00 瀏覽量: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關于明確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魯人社發〔2020〕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高等院校: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我省實施省級統籌后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標準通知如下:
一、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的35%確定,根據住院期間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本市(設區的市,下同)以外地區進行治療、康復或者配置輔助器具的,其在城市間往返一次所需的交通費、到本市以外轉診期間(不含入院期間)的住宿費,按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標準執行。異地就醫的醫院外伙食補助費按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異地就醫的醫院外食宿費,限支付2天。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執行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系人:王娟
電話(傳真):0531—86013891
省財政廳聯系人:宋瑋
電話:0531—82669858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shandongsheng/2020-3/9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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