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寶雞市根據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提高的實際,決定對全市企業工傷職工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待遇、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以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上調后的工傷保險待遇,從 20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本次調整企業工傷保險待遇所涉及的范圍和對象,是 2011年 12月 31日(含12月 31日)前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對已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并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參加這次傷殘津貼待遇調整。
按傷殘等級加發津貼
這次全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其主要標志是為傷殘職工增加了津貼, 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傷殘津貼 210元;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傷殘津貼調整后,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1240元的,調整到1240元;等級為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1080元的,調整到1080元。
同時,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被處理回鄉并按月在原單位領取傷殘撫恤費的農民輪換工,對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 1040元;因工致殘喪失大部分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920元。
增加撫恤金及護理費
這次調整還涉及工亡職工的撫恤金,對符合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已按月領取撫恤金的工亡職工的配偶、供養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增加 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 50元。調整后撫恤金低于350元的補足到350元。
另外,經寶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享受生活護理的工傷人員,對其生活護理費也作了調整,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員每月 131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員每月 104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員每月 787元。
沒“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已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人員,其各項待遇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后,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其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及生活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調整增加的 5至 6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和上世紀七十年代初處理回鄉的農民輪換工的傷殘撫恤金,其所需資金都由用人單位按原渠道支付。
調整后的工傷保險待遇,將在 3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來源:寶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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