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執行)
附件1
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
殘疾撫恤金標準表
(從2004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殘疾等級 殘疾性質 撫恤金標準 一級 因戰 11200 因公 10800 因病 10440 二級 因戰 10080 因公 9600 因病 9200 三級 因戰 8960 因公 8400 因病 7800 四級 因戰 7280 因公 6600 因病 6000 五級 因戰 5600 因公 5040 因病 4560 六級 因戰 4480 因公 4200 因病 3600 七級 因戰 3360 因公 3000 八級 因戰 2240 因公 1920 九級 因戰 1680 因公 1440 十級 因戰 1120 因公 960
附件2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表
(從2004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
烈屬 |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
病故軍人遺屬 |
城鎮 |
4200 |
3900 |
3600 |
農村 |
2640 |
2520 |
2340 |
附件3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
生活補助標準表
(從2004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 |
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 |
紅軍失散人員 |
9600 |
8640 |
2880 |
來源:優撫安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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