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7-30 16:33: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甬人社發〔2012〕146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市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2〕79號)精神,結合寧波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適當調整市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
二、供養直系親屬系鰥寡孤獨者,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月660元。
三、獲省級勞模、軍級戰斗英雄及以上榮譽稱號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死亡后其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月720元。
四、發放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所需資金仍按原開支渠道列支。
五、各縣(市)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調整當地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標準,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備案。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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