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調整工傷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8-17 09:49: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津人社局發〔2012〕48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586號令)和市政府《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市政府第50號令),現就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1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準
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40元,二級傷殘230元,三級傷殘220元,四級傷殘21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1754元的補足到1754元。
三、支付渠道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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