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工傷保險康復項目支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01-23 11:20:00 瀏覽量: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工傷保險康復項目支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津人社辦發〔2017〕324號
各工傷保險康復服務協議機構,有關單位:
為更好落實人社部關于工傷保險康復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康復支付工作,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公布綜合類康復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綜〔2017〕745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綜合類康復類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7〕281號)(以下簡稱“兩通知”),現對工傷保險康復支付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工傷保險康復治療實際需求,在兩通知基礎上,經專家論證,對部分康復項目進一步修訂,形成《工傷保險康復支付目錄》(見附件,以下簡稱《目錄》)。工傷康復協議機構在門診或住院為工傷職工提供康復服務時,符合《目錄》的,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二、《目錄》不設增付,據實按照不高于最高支付標準全額支付;“備注”中涉及使用期限或使用頻率相關要求的,工傷保險可根據實際治療需求進行支付。
三、本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起執行,2022年12月15日廢止。各有關單位應妥善做好新老《目錄》的銜接工作,并做好信息化系統的對接,確保工傷康復待遇支付。
附件:_津人社辦發〔2017〕324號附件《工傷保險康復支付目錄》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tianjinshi/2018-1/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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