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諸勞社發〔2010〕29 號
諸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落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工傷待遇的處理方案
為及時、妥善處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所受事故傷害,落實其工傷待遇,確!吨T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諸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全市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所發生的工傷事故。
二、處理程序及時效
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諸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受到傷害的工作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諸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三、處理原則
對于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案件要暢通受理渠道,做到“三個優先”,即按“優先受理、優先調查、優先認定”的原則進行辦理。
1、“優先受理”是指對經初審基本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予以受理,并書面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于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書面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對于有特殊情況,短時間內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告知其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延期申請。
2、“優先調查”是指對于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調查人員需在案件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開展相應的調查。
3、“優先認定”是指在調查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工傷認定決定的審核、審批工作,并在決定下達當天向申請人發出工傷認定決定,確保工傷認定申請當事人及時獲得工傷認定結論。
四、工傷保險待遇領取
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工傷醫療期終結后,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其單位經辦人員隨帶以下資料到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社保局窗口領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費用。
1、填寫《諸暨市工傷職工費用結算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2、工傷認定書原件、復印件二份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費用原始發票(通過公、檢、法賠付的可用復印件,須加蓋公、檢、法公章)
5、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
6、病歷原件、復印件,住院患者須帶出院記錄
7、有傷殘等級的帶《傷殘鑒定表》原件、復印件
8、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手冊及復印件
9、辦理工亡待遇者:(1)、火化證明書原件、復印件;(2)填寫《諸暨市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津貼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3)、供養親屬相關證明: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供養親屬無收入來源證明,與工亡職工關系證明(證明由村鎮二級政府確認蓋章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確認蓋章)、要求一次性領取的申請書。
五、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工傷職工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本人隨帶以下資料到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社保局辦理手續。
1、工傷認定書2、身份證原件3、單位或個人書面報告 4、病歷及必要的X光片 5、近期一寸彩照三張。
諸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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