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4-03 22:15: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公布: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出通知,從2010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整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各類用人單位。
對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對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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