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5-12 14:42: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山東省煙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從2010年5月1日起,山東省煙臺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開發區、高新區、萊州市、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為920元(原為760元);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為760元(原為620元)。
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920元的地區每小時9.6元;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760元的地區每小時7.8元。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zuidi/1573.html
上一篇:山東省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
下一篇:2010年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