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9-25 11:27: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方案。城區(含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由每月665元上調至850元/月,較上一年度提高了185元。四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560元調整為800元/月。這是自上世紀90年代長沙實施最低工資標準以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
按照國家和湖南省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而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由于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從2010年7月1日起,勞動者在節假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資不應低于117.2元。同時,城區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為8.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補貼和伙食補貼;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不包括相關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企業如果違反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向長沙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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