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調整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4-28 20:53:00 瀏覽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浙政發[2011]1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結合浙江省實際,省政府決定:從2011年4月1日起,將浙江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檔。
請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2011年3月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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