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2 12:32:00 瀏覽量:2954
揚人社〔2011〕27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直各單位、駐揚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5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揚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揚州市區(含廣陵區、維揚區、邗江區)按江蘇省二類地區標準執行,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6.4元/小時調整為7.5元/小時。
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按江蘇省三類地區標準執行,由原670元/月調整為8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5.4元/小時調整為6.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1年2月1日起執行。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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