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2-28 17:01:00 瀏覽量: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 從201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將再次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每月800元、880元、960元、1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4元、9.3元、10元和11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四川省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至今先后10次調整提高了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上次調整時間是2010年8月。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四川省近期就業狀況、工資水平、社保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四川省提出了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方案,經審核同意后,該方案將于2012年1月1日起發布實施。
按照新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650元、710元、780元和850元,調整為800元、880元、960元和1050元,各檔上調幅度分別為23.1%、23.9%、23.1%、23.5%,平均上調幅度為23.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6.8元、7.5元、8.2元和8.9元,調整為8.4元、9.3元、10元和11元。
特別提醒
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不應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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