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經云南省省政府批準,2011年9月5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9月起,昆明市所轄各區(東川區除外)和安寧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目前的830元上調為950元,上調幅度為14%。這是云南省1995年首設最低工資標準以來第8次上調。上調后,較16年前初設的最低工資標準翻了5倍多,全省各州市縣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將相應提高。
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表格中可以看到,調整仍分三個檔次,一、二、三類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調整為950元、845元、720元;一、二、三類區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調整為9元、8元、7元。具體為:一類地區包括昆明市所轄各區(東川區除外)和安寧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調為9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為9元/小時;二類地區包含昆明市所轄各縣及東川區,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縣、區)和玉龍縣,以及其他設市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調為84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為8元/小時;三類地區為其他各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將調為7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為7元/小時。
該新標準適用于云南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依照此標準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計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按照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2年至少調整1次,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是在去年7月份從680元上調至830元,此次的調整繼上次時隔了1年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即逐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zuidi/3251.html
上一篇:煙臺市長島縣2012年最低工資標準
下一篇:2012年廣西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