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韶關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 來源:www.injury.com.cn 發布時間:2012-06-05 16:20:00 瀏覽量:
韶關市人民政府2011年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韶府〔2011〕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省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1]15號)精神,以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為充分發揮最低工資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和幸福美好韶關建設,市政府決定對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1年3月1日起,調整韶關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湞江區、武江區、曲江區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710元/月、其它各縣(市)由原來的660元/月,統一調整為850元/月,折算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9元。
(二)湞江區、武江區、曲江區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6.9元/小時、其它各縣(市)由原來的6.4元/小時,統一調整到不低于8.3元/小時。
二、各地要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大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韶關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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