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6-15 17:06: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根據《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暫行規定》(甘政發〔1996〕104號),經2012年3月29日省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這次是甘肅省第六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從2012年4月1日起執行。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是歷次最大的,小時最低工資首次突破10元。
具體標準為:
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從760/月調整到98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7.9元調整到10.3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分別達到了28.9%和30.4%;
二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從710元/月調整到9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7.5元調整到1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分別達到了32.4%和33.3%。
蘭州市五區執行一類地區標準,榆中縣、皋蘭縣、永登縣執行二類地區標準。
附件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甘政發〔2012〕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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