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6-23 17:25: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沈人社發[2011]96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1]210號)精神,綜合考慮全市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經市政府同意,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公布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1、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東陵區(渾南新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棋盤山國際風景旅游開發區由900元調整為1100元;
2、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由750元調整為9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東陵區(渾南新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棋盤山國際風景旅游開發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8.5元調整為11元;
2、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7元調整為8.5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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