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3-24 09:58:00 瀏覽量:1783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近日下發了《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調整江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新標準從2013年4月1日起執行,這是江西省自1995年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8次調整。調整后,全省五類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3.6%。
瑞昌市適用區域為三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0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0.7元/小時。
鑒于最低工資標準內涵發生變化,從2013年4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計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執行與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政策,為保持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平穩銜接,參保人員退休時按現行政策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2012年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70%的,統一按2012年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計發。
同時,員工在實習期間的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法定醫療期內,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試用期內,工資不能低于相同崗位工資的80%,或約定工資的80%,或是最低工資標準。(ft22.com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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