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丹東市2016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Ft22 來源: 發布時間:2016-03-16 10:23:00 瀏覽量: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丹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
遼人社函(2016)10號
丹東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批準,同意你市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1050元調整為1320元。
(二)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大孤山經濟區由900元調整為12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9.8元調整為13元。
(二)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大孤山經濟區由8.6元調整為10.8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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