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6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山東省人民政府 來源: 發布時間:2016-05-30 10:05:00 瀏覽量: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16〕117號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6年6月1日起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5〕39號)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附件: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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