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8)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2-15 14:07:00 瀏覽量: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川府發〔2018〕1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每月1550元(每日71.26元);
(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三)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二、調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每小時16.3元;
(二)每小時17.4元;
(三)每小時18.7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各市(州)要盡快重新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具體標準,經當地政府確定后于10日內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時,各市(州)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zuidi/8869.html
上一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區最低工資標準意見的通知 (2018)
下一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