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結核病院工作的人員患結核病不算職業病的意見
作者:衛生部醫療預防司 來源: 發布時間:2015-04-25 21:04:00 瀏覽量:
全總勞動保險部:
最近我們接到一些來信,詢問在結核病院工作的人員感染結核病后可否按職業病處理的問題。我們認為結核病是一種慢性傳染病,各個部門,各種工作性質的人員都有患結核病的可能。不是因從事某種職業而引起的。因此,我們沒有把結核病列入職業病名單。
結核病防治機構以及醫院中結核病科的工作人員,接觸結核病人的機會比較多,如果與其他工作人員及一般居民來比較是容易感染的,但從衛生人員來說就有所不同,因為他們掌握了衛生科學技術,他們對于結核病有豐富的預防知識。因此他們是可以控制結核病的傳染。同時政府對在
結核病防治機構以及其他烈性傳染病等機構中,對經常與病人接觸的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營養津貼,幫助他們增加營養,加強抵抗力,預防疾病的傳染。
另一方面,各單位的領導必須明確預防為主的觀點,采取嚴格的預防措施,建立各種制度加以保證,作好消毒隔離和宣傳教育(對工作人員和病人),這樣就可以避免傳染。事實上不少隔離消毒工作做得好的結核病防治機構,其工作人員的發病率較社會上的人發病率為低。如天津第一
結核病防治院1949—1953年5年中觀察該院129名工作人員僅有5名發生肺結核,其發病率為1.1%(該院的觀察登在中華結核病科雜志1954年第三號194頁上)。由此看來,在醫療機構中貫徹預防為主的防病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這樣才能杜絕或減少結核病的傳染。
衛生部醫療預防司
195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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