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上調2011年工傷待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11-06 19:37: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日前,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下文,調整合肥市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一級傷殘津貼每月能多領210元。
本次調整對象包括2010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參加工傷保險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或原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享受生活護理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此次調整增加的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新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提標后的工傷保險待遇將會補發。
傷殘津貼
此次享受工傷職工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10元,二級傷殘200元,三級傷殘190元,四級傷殘180元。而享受傷殘津貼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0元、100元進行調整。
生活護理費
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也同時相應調整,調整為2010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護理費待遇率。合肥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以3207元計算,各縣市統一按此標準執行。
供養親屬撫恤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也予以調高,屬于工亡職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 調整后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撫恤金低于統籌地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0%的,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發放。
來源:合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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