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翠花案進程回顧】
2007年1月6號10時40分許,北京白玉清園燒烤店職工王建群在工作時突然暈倒,后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2007年3月23日,死者妻子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007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京海勞社工傷非1080F0094334號作出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
2007年8月9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行政復議,要求依法認定王建群死亡視同工亡。
2007年8月17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受理通知書。
2007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延期審理通知書。
2007年10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撤銷工傷認定結論書通知,決定撤銷海勞社工傷非1080F0094334號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重新進行處理。
2007年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行政復議案件終止審查通知書。
2007年12月3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京海勞社工傷認(1080T0102404)號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
2008年1月7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單位支付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海勞仲字【2008】第1518號裁決書,裁決白玉清園燒烤店支付徐翠花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44384元,喪葬補助金18048元,供養親屬撫恤金52000元。
2008年4月25日,北京市白玉清園燒烤店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起訴,請求不支付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2008年10月10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白玉清園燒烤店一次性給付徐翠花工亡補助金144384元,喪葬費18048元,長期待遇52000元。
2008年10月28日,北京市白玉清園燒烤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
2009年4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09年)一中民終字第01619號判決,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2009年6月2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2009年12月3日,徐翠花與北京市白玉燒烤店負責人楊瑞玲經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案件小結】
從2007年1月6日王建群去世到2009年12月3日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歷時將近三年,經歷工傷認定、復議、仲裁、一審、二審、申請執行、執行和解七步法律程序,在當人事徐翠花一再妥協退讓的前提下,亡夫王建群終于在三周年忌日前得到這個姍姍來遲的“圓滿結局”。這個案件情況不是很復雜,卻因人為原因一再拖沓,程序上“一個也不能少”;實體賠償上仍然以徐翠花讓步最終告結。
思考這個案件,情節復雜取證艱難的,我們尚且不說,多少案件都是這樣:案件情況本來就很明朗,卻在一個既定的事實上來回兜圈子扯皮。難怪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后,徐翠花也沒有表現出“勝利”的喜悅。對于這段往事,她不愿再開口談論;對于這個本早屬于她卻等了很久的結局,她已經精疲力竭。
作為每個法律工作者,有良知的法律工作者,工作滿足我們生活需要的同時,最大的價值在于我們可以依靠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到一個人,一個家庭,維護正義,彰顯法律的威嚴!三年里,我們幾位同事一直在跟、在關注這個案子,盡心盡力。在這個案件中,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也是很盡職盡責地處理,這給我們最終解決創造了很好的條件。
在整個案件中,我們很少見到徐翠花本人。她知道對方在當地有關系有門路,似乎一開始就沒有對最后的結果報什么希望。委托我們只是抱著試試的態度,之后也很少過問案子的進展情況。面對這樣的當事人,我們很清楚自己的工作不只是幫她討回公道,還是在給我們的法律樹立威信。我們只能這樣說,不管對方當事人動用什么關系,我們的唯一關系就是法律和真理,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判決。
這樣一路走來,在實際操作中也受到了一些阻擾,可最終正義還是會取得勝利的。中國的法制化進程達到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小到一個案子的一個法條,多少人肯破書本前仆后繼我們為的是讓我們共同生存的環境更加有秩序。幾經磨難,案子判了下來。緊接著就是眾所周知的“執行難”問題。
2009年12月3日,接到法官電話,我急忙出來等待匯合。下午一點多,正是休息的時間,法官帶著兩位法警準時到了我們約定的地點。我說高大威猛毫不夸張,嚴肅的深藍色,凌然正氣自有一種不抗拒的威嚴。問清楚了被執行人的地址,我們徑直過去。出示證件,亮明身份,要求被執行人解釋拒不執行判決的理由。在被執行再次狡猾辯解的陰謀時,法官直接做出沒收營業執照,拘留被執行人的決定。一邊疏導還在就餐的客人耐心解釋請其離開的原因,一邊告訴還在被執行人處工作的其他人員這是為了維護像他們一樣在這里工作過的已故員工的利益,執法有力剛柔并進。隨后帶被執行人回到法院,仍然善意引導希望其自覺履行判決。在法官的不斷努力開導和當事人的真誠和解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從出判到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這又是漫長的7個半月。起初我們去執行時,對方就是一個理由“不知道”,將徐翠花三年的官司,七個半月的等待當做一場兒戲。這是對當事人情感的猥褻,是對司法公正的踐踏。還好法院執行庭的工作人員堅決的維護著判決的效力和法律的尊嚴,強有力的執行才使這場一開始就好像“賭運氣”的官司得到了一個相對圓滿的結局。
老實本分的徐翠花其實是中國最普通勞動者的縮影。她們沒有“門路”所以懼怕“關系”,她們一面想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一面又懷疑法律是否會真的保護她們這樣沒有“背景”的人。也許對于這場官司,一開始她就覺得是一個“必輸之賭”,唯一的賭注就是“正義”。很幸運,她用這唯一的賭注贏了這場“賭”,再次將“正義”二字,植入人們心里。我們感謝法官大公無私,感謝法律公正嚴明,也感謝徐翠花自己給了自己一個機會才讓正義得以實現在一個普通勞動者身上。
當然最后的執行,徐翠花還是做了一些讓步。但是這個結果已經讓徐翠華始料未及了。經歷了太多不公,她沒有了更多的驚喜。只是希望每個徐翠花一樣的人勇于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正義,也相信徐翠花亡夫可以在另一個世界安心的閉上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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