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代理參加工傷保險”
最近一段時間,在思考工傷保險待遇為何被“打折”以及我國工傷保險參保現狀的之余,代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職業病工傷維權案件。
【案情介紹】
工傷職工:余友財,男,1963年出生,浙江省蒼南縣礬山鎮人。
經過:2008年到1月被溫州通業建設有限公司派到其貴州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項目部,作“風鉆工”,長期接觸粉塵工作。2008年11月感覺身體不適,溫州通業建設有限公司委托貴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進行檢查、治療。被診斷為Ⅱ+矽肺,肺功能中度損傷、部分護理依賴。
維權:余友財申請工傷認定,貞豐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其工傷認定決定書上列明的用人單位卻是貴州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后被黔西南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工傷三級、護理依賴等級為三級。在余友財拿到鑒定結果的那一刻,本以為自己的工傷待遇有了眉目,但是新的困難出現了:其一、溫州通業建設有限公司要求余友財到社保局要求待遇,理由是紫金公司為余有才參加了工傷保險。其二、因為工傷認定上面列明的是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其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待遇,紫金礦業有限公司拒絕承認余有才是其員工。紫金公司顧慮承認勞動關系,有可能在將來因為余有才的職業病給自己帶來無盡的麻煩。
中國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 ,接受委托,派出專業的工傷維權律師。初步決定進行調查工作,以了解工傷保險參保及勞動關系的真實情況。經過與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社保局協調,調查結果出來了,卻給了我們新的思考。下面是調查的結果:其一、余有才到通業公司駐貴州紫金礦業的項目部工作,通業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余有才與通業公司存在著勞動關系;其二、通業公司承攬紫金礦業的部分工程項目;其三,紫金礦業以黃金的產量來為所有的在其工程項目中的勞工參加了工傷保險,其中包括自己發包出去的項目的員工。即參加工傷保險人員范圍包括通業公司員工。用紫金公司負責人的話講,是紫金公司代理通業公司參加了工傷保險;其四、社保局核定的一次性結清余有才的工傷待遇項目中,沒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評論:關于紫金公司所反映的工傷保險參保方式,引起了我們極大的興趣。因為這種參保方式,雖然《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為防止單位的漏保,無疑起到了積極的效果。但是,由于這種參保方式的特殊性,使得職工在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更甚至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過程中遇到了種種的麻煩,案件正在處理當中,我們期待好的結果。更期待這種特殊的參保方式,能夠在將來的工傷保險條例修訂中,能夠有所借鑒并加以規范與完善。(歡迎轉載,請注明出處www.wnpump.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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