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工傷保險條例》,十大亮點!
作者:張士謙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9-07-25 09:17:00 瀏覽量:
修改《工傷保險條例》(意見稿),十大亮點!
-------www.wnpump.cn總結
亮點一、適用范圍更廣。
增加各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作為參加工傷保險的主體。
亮點二、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工傷事故,違者重罰。
職工發生傷害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受傷職工、近親屬、工會組織也可以書面形式報告。
亮點三、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不再是工傷。
原《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刪除。
亮點四、違反治安不是犯罪也為工傷。
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再是排除工傷的法定情形。
亮點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將由工傷保險基金買單。
原《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上述工傷待遇,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亮點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調整為60個月至8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調整工亡補助金標準,提出兩套方案,其中一條為上述規定。
亮點七、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正常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修改決定(征求意見稿),刪除了“收監執行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
亮點八、行政復議不再是不服工傷認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前置程序。
修改決定(征求意見稿),將原《工傷保險條例》的“應當”申請行政復議,修改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行政訴訟。
亮點九、用人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工傷保險基金可報銷后續工傷保險費用。
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將被重罰,補繳后,新費用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亮點十、近親屬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中的“直系親屬”改為“近親屬”,使得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范圍更廣。
歡迎你對這次國務院修改《工傷保險條例》,在此發表你的意見或建議,我們網站也會總結各位的觀點后,直接向國務院法制辦提出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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