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區人社局可對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處理?
作者: 來源:上海市人社局 發布時間:2021-07-07 09:42:00 瀏覽量:
問:
哪些情況下,區人社局可對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處理?
1、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工傷認定時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工傷認定時限中止、恢復的,區人社局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2、申請人要求認定的工傷部位與醫療診斷證明記載的事故傷害部位有爭議的,區人社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專業鑒定機構出具的有關傷病關聯性的鑒定結論,申請人不提供或者確無法提供的,區人社局可以咨詢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勞鑒委),并根據專業鑒定機構、區勞鑒委出具的鑒定結論或者咨詢意見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委托專業鑒定機構、區勞鑒委對有關傷病關聯性進行鑒定、咨詢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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