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闖紅燈受傷,是否算工傷?
作者: 來源:云南法制報 發布時間:2022-05-09 17:23:00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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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前的一天早晨,因眼看上班就要遲到,我遂闖紅燈、跨越護欄抄近道前往公司。在闖紅燈跨越護欄時,我被一輛車撞傷。交警部門認定我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否構成工傷? (段女士)
段女士:
你的情形不構成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很明顯,你的情況并不是“非本人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只有按交通規則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才是正確選擇,你既闖紅燈又跨越護欄,不符合“合理路線”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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