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作者: 來源:人社局 發布時間:2022-06-16 15:27:00 瀏覽量:
停工留薪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那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這篇文章帶你了解......
1、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這里的“原工資福利待遇”,除了看合同約定外,往往還要看實際履行情況,通常以勞動者正常出勤應獲得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為標準。
對于各月工資可能存在差異的,司法實踐中往往以發生事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確定其原工資待遇。現實中,職工停工留薪期內,有的用人單位停發工資或只給予幾百元的工資,遠遠低于職工工傷前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這種做法是錯誤的。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單位負責其生活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用人單位一般可采取派人護理、購買社會護理服務或對其護理親屬給予補貼等方式解決。
3、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此時用人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做好工傷職工的醫療救治、生活護理和工資保障工作。
此外,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可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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