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期限及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作者:張士謙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4-20 16:13:00 瀏覽量: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維權的第一步,是依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以及地方立法,由工傷職工、職工近親屬或用人單位,在規定的工傷認定的時效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對職工受傷或死亡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行為。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后,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
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的過程。申請工傷認定,一般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和診斷證明,實踐操作過程中,部分地區要求必須提交證人證言,張士謙律師認為是違法的,具體見《申請工傷認定不必提交證人證言》一文。
申請工傷認定后,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受理,向用人單位送達舉證通知書,進行調查,并在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作出職業病診斷或鑒定的,可以不經過調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后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復議,或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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