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職工下鄉走訪扶貧戶時被狗咬,算工傷?
作者:曠林青 來源: 江西省安福縣醫保局 發布時間:2018-11-13 16:41:00 瀏覽量:
咨詢:
劉某是某國土局職工。前不久,局里安排其去一村扶貧。劉某在進入貧困戶家大廳時,突然竄出一條約半米高的狗,一下子咬到了劉某右大腿中部, 劉某頓時感到一陣劇痛,隨后被送往醫院救治。請問這種情況屬于工傷嗎?
解答:
劉某下鄉扶貧是政府安排,外出走訪貧困戶時被狗咬傷是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的傷害,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屬于工傷認定范圍,應予以認定為工傷。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ask/8654.html
上一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怎么辦?再次治療費用能報銷嗎?
下一篇:受傷職工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是否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