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關系,就一定不能認定為工傷?
作者:張士謙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20-04-16 14:16:00 瀏覽量:
沒有勞動關系,就一定不能認定為工傷?未必!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所以,一般情況下認為,存在勞動關系是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
但是,特殊情況下,工傷認定是不以存在真正的勞動關系為前提的。比如,礦山企業或建筑企業將工程發包給個人,個人再招用勞動者的。
由于勞動者不直接接受發包單位的管理,勞動者與發包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往往是無法確立的。但是,這種情況下,只要發生屬于工傷范圍之內的安全生產事故,或者是患職業病的,發包單位同樣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所以,建筑工地上,跟隨包工頭打工的農民工朋友遇到類似情形,是可以向發包單位來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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