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
作者:張士謙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20-05-21 17:24:00 瀏覽量:
“早退”發生交通事故,還能認定為工傷嗎?
今天分享一則案例:陳某,在離下班時間還有十幾分鐘的時候,提前離開單位回家,騎自行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后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在此次事故當中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陳某的家人隨后提起了工傷認定的申請,但用人單位以陳某提前下班為由不認可工傷。
那么,到底能否以“早退”為由,排除認定工傷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提前下班只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應當受到勞動紀律的約束和處罰,但提前下班的這種行為并沒有改變實質回家的性質,也不足以影響獲得工傷保險救濟的權利。
所以最終人民法院還是維持了陳某被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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