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理解工傷認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作者:張士謙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20-06-28 15:37:00 瀏覽量:
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工傷占據了整個工傷案例中很大的比例,所以今天說一說,如何正確理解工傷認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也對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必須發生在合理的時間內、合理的線路上。比如,下午六點下班離開單位,然后與同學或朋友聚餐兩個小時再回家,發生交通事故的,就很難認定為合理的時間、合理的線路了。
第二、必須往返于工作地與自己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甚至單位宿舍之間,或者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之間;
另外,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比如順路接送孩子上下學、買菜的,即便有繞路或時間拖延的情形,也應當界定為上下班途中。
小貼士
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來往于工作地與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甚至其他朋友的居住地之間,或者從其它地方出發前往單位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在實踐當中,能否認定為工傷爭議很大,但已經有部分法院作出了按上下班途中處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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