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上調2012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6-26 07:55:00 瀏覽量:
甘肅省將上調因工傷殘人員待遇標準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為切實保障工傷人員基本生活,甘肅省將上調因工傷殘人員待遇標準,調整后傷殘津貼月人均達到1570元,預計調整工作將于2012年9月底全面完成。
甘肅省自2006年以來先后7次調整了因工傷殘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傷殘津貼月人均水平從2005年的461元增長到2011年的1340元。近兩年又將8萬多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了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切實保障了工傷人員的基本生活。
此次調整因工傷殘人員待遇標準,在按傷殘等級調整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工傷人員受傷前的工作時間和職稱等因素,平衡了與養老金調整中的相關政策問題。
計劃調整的傷殘津貼具體標準為:一至六級傷殘職工(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30元、220元、210元、200元、190元、170元。一至四級傷殘職工(人員),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20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30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40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0元。一至六級傷殘職工(人員)退出工作崗位前有正高職稱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職稱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
來源:甘肅日報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gansusheng/2012-6/3550.html
上一篇:甘肅省關于貫徹《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下一篇: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2012.4.1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