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發生工傷后最頭疼的就是單位的各種手段漠視,不僅讓受傷的職工身體受到傷害,更重要的是心里也在滴血。“受傷已經夠慘的了,就別在他們傷口上撒鹽了。”其中一位傷者家屬哭著說出了這樣一句令人心酸的話。很多受了傷的工人在生活保障、治療護理以及工傷索賠等方面遭遇了一系列問題。部分用人單位對待受傷工人的不道德伎倆,讓受傷工人“傷上加傷”。
手段一:“常哄人”
“放心吧,公司會管你們的,你們不要找媒體、不要上法院,公司都會給你們解決好。”經過調查,我們發現,很多工人在剛受傷的時候都吃到了雇主給的類似“定心丸”,但很多事實證明這些承諾多數帶有哄騙性質。
小王說,他剛受傷時,他的雇主態度非常好,二話不說就支付了醫藥費,并承諾會好好解決賠償等問題。可是在那之后,雇主的態度就逐漸冷淡下來,不但絕口不提工資、護理費、賠償費等問題,還三番五次催促他盡快出院。
手段二:“拖拉機”
受傷工人遭遇的另一大難題就是“拖”。日前,在思明區一家水泥廠搞裝修的工人小秦,在工作中不慎摔斷了脊背。用人方只在小秦手術時托人送來了一萬元。如今,小秦的傷勢并沒有明顯好轉,治療費等已經超過了兩萬多元。用人單位表示走公司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曾承諾6月底給小秦一個答復。小秦望眼欲穿地等到約定時間時,卻得到另外一個答復:公司還要繼續研究,請等待。
“公司拖得起,我們拖不起啊!”幾天前受傷的工廠工人小林說,“受傷時就需要4000元醫療費,但公司說程序上至少需要一周時間。我們沒有錢,只能干著急。”
我們了解到,“拖拉機”現象似乎已經成為用人單位在工人發生工傷后的常用手段,而傷者的情況卻往往是十萬火急。即使比較正規、對工傷事故處理較為妥善的單位,也存在一些溝通不清、程序拖沓等問題。
手段三:“躲貓貓”
躺在一七四醫院的病床上,正新公司的工人曾某依舊不能動彈。此前他的腳不幸被車間里的傳送帶卷斷,脛骨斷裂。本報介入報道后,除了手術費和醫藥費外,公司已預支了5000元供他開銷。我們發現,因工傷而住院的工人還有不少,他們境況比曾長江差遠了。
受傷工人老黃住在曾長江隔壁的病床上,他給我們看了他6月份受傷時拍的X光片。他右臂的骨頭完全粉碎,醫生說他的手臂可能再也無法彎曲。據了解,老黃在灌口一家工地上班,施工時機械忽然失靈,他從高處落下。事發后,老黃住進了醫院,而其雇主卻遲遲不肯出現。家人與其聯系,對方總是推說“很忙”或者“在外地”。
住在該醫院的另外幾位工人,受傷后也因為用人方玩起了“躲貓貓”而一籌莫展。一些受傷較輕的工人,只得自己掏錢治療。
有的用人單位提出這些覺得受了委屈的傷者,完全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但是,大多數工人并不了解相關法律程序。此外,相當部分受傷工人家庭十分貧困,連基本的生活都很難維持,更別說負擔訴訟費和律師費了。
工傷賠償難主要難在以下方面。首先,絕大多數農民工沒有簽勞動合同,有些人甚至沒有工作證、工資條、出入證等證據。其次,工傷賠償程序繁瑣。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時勞動者應當提交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不能確認勞動關系,農民工必須先申請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一方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提起一審、二審;認定工傷并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后,對工傷賠償待遇有爭議的,還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還要提起訴訟,所有程序走完一遍就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此外,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低也導致了工傷賠償難。
所以建議職工還有多留證據,為自己爭取法律途徑解決提供便利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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