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直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領申請條件有哪些?
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辦事流程是怎么樣的?
服務對象:市直工傷保險參保職工
辦事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可提出申請:
1.職工經工傷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2.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治療的。
3.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到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進行配置。
申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存折/借記卡(單位墊付的,需提供單位和個人雙方確認墊付事實的授權委托書)。
3.醫療、康復機構收費收據或發票原件。
4.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5.出院小結原件。
6.門診病歷原件。
7.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發票原件。
8.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出具的配置服務記錄。
9.已備案的轉診轉院申請表或異地居住(就醫)備案表或異地急救情況說明(市外醫院治療需提供)。
10.轉診就醫交通食宿費發票原件。
11.醫療費用涉及第三人責任的賠償材料,如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可提供工傷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12.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辦理的需提供)。
13.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需提供)。
14.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權利義務告知書(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需提供)。
15.工傷保險傷殘退休待遇申請表(傷殘等級為1至4級的)。
16.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申請表。
職工因工死亡,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職工死亡證明原件。
2.申請人與工傷職工關系證明原件。
3.工傷職工近親屬其中一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存折/借記卡、工傷職工近親屬共同指定將工亡待遇撥付至上述該銀行賬戶的相關公證書。
職工因工死亡,有供養親屬的,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保險供養親屬待遇申請表。
2.工傷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3.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資格協助認證表。
4.供養親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5.供養親屬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存折/借記卡。
6.供養親屬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7.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8.孤兒、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資料。
受理單位:肇慶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辦理地點: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基金服務專廳(肇慶市端州區信安路92區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職工經工傷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舊傷復發,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配置輔助器具→到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基金服務專廳領取并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準備好有關資料→交回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基金服務專廳→收到相關待遇,憑回執到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基金服務專廳領取核定表。
收費標準: 不收費
咨詢電話:0758-2905358、0758-2831658
監督投訴: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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