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上調2011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12-09 10:04: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對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且現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符合條件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辦理審核手續。
此次調整的具體標準為:1.享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人員,在現行領取金額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18.2元;2.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不論工亡職工供養人數多少,在現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總額的基礎上每月增加66.44元;3.柳州市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員,每月生活護理費分別按2010年度柳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享受。
符合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填寫《工傷傷殘津貼人員情況表》、《工亡職工供養人員基本情況表》、《生活護理依賴人員基本情況表》,并按要求提供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調整人員的相關材料,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社會保險結算中心(北站路27號)二樓醫療保險審核科辦理待遇調整審核手續。未參加工傷保險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由所在單位按規定進行調整。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的傷殘津貼不再參加此次調整。
來源: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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