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調整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3-10-23 10:20:00 瀏覽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2010年修訂)第四十條、《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8號)第二十九條等有關規定,現決定對2013年度全市工傷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發放標準進行相應的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項目
工傷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三項。
二、調整對象
2013年7月前,按規定享受工傷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的相關人員。已領取養老保險金并參加養老保險金調整的工傷人員,不再進行工傷傷殘津貼的調整。
三、調整標準
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的工傷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按8.66%的增長比例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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