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湖北省勞動用工備案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鄂人社規【2011】1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湖北省勞動用工備案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意義。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是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相關規定,及時掌握勞動用工動態情況,服務勞動關系宏觀決策的重要措施;是指導用人單位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范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方便勞動者查詢單位和個人勞動用工信息,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實現源頭上規范勞動關系,減少勞動爭議的重要手段;也是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快勞動關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設,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工作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從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意義,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推動這項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實施。
二、做好勞動用工備案啟動工作。今年,荊門市、恩施州及所屬縣(市、區)和洪湖市、武穴市、赤壁市、興山縣、鄖西縣要全面啟動勞動用工備案工作,其他市要按照《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的意見》(鄂人社發[2010]45號)要求,將規定數量的試點企業全部納入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并指導督促所屬縣(市、區)開展用工備案試點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專項行動計劃摸底調查、勞動保障年檢、社會保險登記、就業登記等工作掌握的信息,掌握本地用人單位數量和基本情況。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化手段,為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具備條件的地方,可實行用人單位通過互聯網直接申報;暫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可由用人單位先用單機版軟件錄入數據,再將數據導入本地用工備案信息系統,或者申報紙質資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錄入本地用工備案信息系統;已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管理的用人單位,可以先將職工名冊、就業登記、社會保險有關數據導入本地用工備案系統,再由用人單位補錄補報有關信息。省廳將建立通報制度,從明年開始,對各地納入用工備案的企業戶數和職工人數按季進行通報。
三、建立全省統一的勞動用工基礎數據庫。各地先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開發的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軟件,力爭用3年時間,將本地用人單位全部納入用工備案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全省統一的勞動用工管理信息系統,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省、市、縣三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交換與共享的基礎數據庫,實現全省勞動用工情況的實時監控、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和勞動者信息查詢等功能。已經自行開發軟件的地區,要全部納入部統一開發軟件中需要收集的信息,并實現與全省信息系統的對接。省廳已將勞動用工數據庫納入金保工程建設項目并作為重要內容,以后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對軟件進行統一更新升級。
四、加強對勞動用工備案的宣傳培訓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廳公示勞動用工備案辦理程序,明確辦理所需資料、辦理時限和前后工作流程的銜接;要將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作為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學習培訓;要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門戶網站上提供有關勞動用工備案表格的下載服務,公布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流程,介紹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的使用辦法,方便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和勞動者查詢信息。要充分發揮媒體的宣傳和公眾輿論的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用工備案制度主要功能和重要意義,引導用人單位主動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督促用人單位及時、全面、準確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要采取提前告知、跟蹤催辦和檢查督辦等方式,督促用人單位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對職工名冊內容不真實、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五、加強領導,協調配合,實行整體聯動。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基礎性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負責領導,勞動關系工作機構牽頭組織,就業管理服務、社會保險經辦、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審批、統計工作、信息化建設等相關機構協調配合,指定專人,落實資金、設備,制定相互銜接的工作流程,共同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工作。要實現資源共享,避免相同內容重復辦理,減少用人單位辦事程序和時間。
六、充分發揮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作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定期對勞動用工備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勞動者就業、勞動合同簽訂及期限、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為研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形勢,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決策依據;為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預測預警勞動關系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提供服務,充分發揮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在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作用,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和社會穩定。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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