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2 11:18:00 瀏覽量:
各縣(市)、銅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9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徐州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375元。
二、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和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
(一)市區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的上限為201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0126元),下限按200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794元)確定。
(二)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市區用人單位實際人均工資水平低于200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人均不低于200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工資總額基數。
三、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市區參照200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794元)執行。
四、五縣(市)參保人員2011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上下限由各縣(市)根據省文件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銅山區參保人員2011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上下限根據省文件精神,按照與市區并軌、三年到位原則確定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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